(槟城1日讯)财政部长林冠英向纳税人派定心丸!他说,内陆税收局向纳税人发出“自愿申报税务特别计划”的信函或电邮,仅属一封提醒函,而不是向纳税人采取行动。
他解释,该信函或电邮主要是针对那些未曾提呈报税表、未按时提呈报税表、已提呈报税表却被发现不符合报税规定的人士。
此外,他也披露,有关信函或电邮是由内陆税收局公开发给所有的纳税人,函中并没注明纳税人的名字。
不过,他也认同,当局在信函中的语气有些“严厉”,所以,已指示当局重新修改信函中的内容。内陆税收局总监拿督斯里沙宾已于1月30日发文告作出解释。
他强调,若当局要调查纳税人,其作法将与以往不同。内陆税收局不会“摸黑”上门、搜屋或持械展开调查,反之是预先发函给对方或提控对方上庭。
他也呼吁,漏报收入者可在3月31日及6月30日前加入自愿申报计划,若在3月31日前申报,纳税人只需面对10%罚款;在6月30日前则是15%罚款,在这之后者,则面对300%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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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税局通知 纳税人勿慌
(吉隆坡30日讯)内陆税收局促请民众,在收到自愿申报特别计划(SVDP)的通知时,无需感到担忧,反之应向该局了解情况。
内陆税收局首席执行员拿督斯里沙宾指出,该局共发出了830万封邮件和电邮,以通知纳税人在2018年11月3日起至2019年6月30日,有自愿申报特别计划。
他今日发表文告说,这项计划是由财政部长林冠英在2019年财政预算案中提出。
他指出,通过这项计划,以下这几种纳税人只需缴交10%至15%的罚款:
1)纳税人没有申报所得税申报表(ITRF)或石油所得税申报表(PTR)或产业盈利税(RPGTRF)表格。
2)纳税人申报了ITRF/PRF/RPGTRF表格,却没有申报正确的收入或索回对的开销或税务回扣。
3)在指定期限内,没有缴付印花税的纳税人。他指出,如果已向内陆税收局申报正确的收入、开销和税务回扣的纳税人,可忽略该局发出的信函或电邮。
20国家落实
他强调,任何在自愿申报特别计划期间内向内陆税收局资源申报的纳税人,不会受到该局的询问,会受到良好对待。
任何疑问,可到邻近的内陆税收局办事处询问;或拨电至1-800-88-5436(国内),603-7713666(海外);或电邮至pengakuansukarela@hasil.gov.my。沙宾也说,除了大马,自愿申报特别计划已在全球20个国家落实,包括美国、澳洲、加拿大、德国、南非和印尼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