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30日讯) 彭亨州苏丹阿都拉殿下将于明天宣誓出任我国第16任国家元首,政府社会文化顾问丹斯里莱士雅丁认为苏丹阿都拉殿下的领导特质,可以通过执行其在宪法阐明的责任 ,来巩固国家元首和国家王室体制。
他说,国家元首一词在联邦宪法里出现超过450次,同时反映了王室体制在我国治国的重要性,通过履行本身职责来照顾人民福祉。
他指出,苏丹阿都拉殿下治理经验丰富,同时精通普遍、现代化和实际的学术背景,也了解宗教和马来文化。
“我相信,陛下可以让我国持续进步和辉煌。”
他在接受《马新社》访问时指出,遴选苏丹阿都拉成为国家元首在君主立宪和民主国会制的体系中创造历史,因为殿下在1月15日成为第6位彭亨州苏丹后不到一周的时间,就被选为国家元首。
他希望,苏丹阿都拉可以著重数个联邦宪法的主要事项,尤其是第152条文,以确保马来文作为国语和学习知识的媒介语的地位受到保护。
“我希望陛下可以著重马来人与土著、国语及文化等事项,因为有很多人不关注阐明在宪法的事项。”
“根据宪法第160(2)项,马来人被定义为信奉伊斯兰教、可以以马来语交谈和遵守马来文化;我希望上述3个马来人的定义可以成为陛下的主要关注。”
他提及,宪法第153条也赋予陛下责任保护马来人与土著特别地位和其他种族的权益。
他解释,国家元首只要著重关注上述3个事项,将会在社会营造和谐的氛围,虽然我国多元种族,只要每人都知道各自的责任、权益和对某些事物的限制。
另一方面,大马国际伊斯兰大学法律讲师聂阿末卡玛教授表示,所有人民必须像国家原则所提及般,效忠国家元首。
他说,只要君主一日在朝,都需给予最高敬意,人民有责任和义务来保护王室免受任何一方的嘲弄。
“君主体制的主权不仅是政策,而是在大马扮演崇高和特别的体制,国家元首除了需维护伊斯兰教和马来人及土著的权益,同时也肩负著维护其他种族权益的使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