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24日讯)前首相夫人拿汀斯里罗斯玛涉砂拉越乡区学校太阳能合约弊案,控方申请将本案移交高庭审理。
主控官阿曼阿克兰嘉里副检察司是基于高庭拥有较高的权限,在今天向法庭提出申请。
他说,高庭与地庭的权限不同,在高庭审理此案可以为案件提供利益及公正。
“这也是为了确保司法的公正性,此案在高庭审理的话,就可以带到联邦法院上诉,如果有任何复杂的法律问题,也可以在该法院解决。”
阿曼阿克兰今早在案件过堂时,向高庭法官科林劳伦斯提出将案件移交高庭的申请。
罗斯玛代表律师拿督阿克峇丁提出反对,还向科林要求一些时间提交宣誓书,并给予反对的理由。
“控方提交多达370页的文件, 我们需要时间重新详细研究,我的当事人认为,有人试图要加快对她的起诉程序。”
于是,法官要求辩方必须在2月13日提呈宣誓书,并给予反对的理由。
阿曼阿克兰嘉里较后补充,控方也会申请将此案与罗斯玛涉及17项洗黑钱控罪共同进行审讯。
因此,法庭择定3月15日,为聆审罗斯玛反对将案件移至高庭一事。
罗斯玛是在去年11月15日,因涉及12亿5000万令吉砂拉越学校安装太阳能计划弊案,被被控上庭。
她涉嫌索取和接受1亿8900万令吉贿金的两项贪污罪名,以便协助一家公司获得砂州乡区学校太阳能供应合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