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23日讯)联邦直辖区部前部长拿督斯里东姑安南涉及收取地产商200万令吉被控贪污一案,高庭今日择定在2019年7月审讯。
东姑安南案件是从地庭移交高庭,于今日在高庭过堂,东姑安南在高庭否认有罪,法官将案件定于7月2日至4日、9日至11日,共6天的审讯期。
东姑安南是于去年12月被控收贿,控状指他于2016年6月14日,在白沙罗市中心的国际联昌银行,身为公职人员即联邦直辖区部长,在没有汇报下接受AsetKayamas创办人兼集团主席丹斯里蔡景康一张志银200万令吉的支票,以及存入自己有利益关系的TadmansoriHolding私人有限公司银行户头,并且知道AsetKayamas的发展计划,跟本身的公职有关。
此案是在2018年12月14日获准从地庭移交高庭审理。
此外,高庭主审法官莫哈末再尼也允许东姑安南代表律师陈福泉的申请,让东姑安南取得护照,以便可出国处理商务及探望两名在海外求学的孩子。
东姑安南允许在一名担保人及50万令吉保释金担保下,取回护照,至到2月28日过堂日。
检控官祖莉雅没有反对辩方的这项申请,不过她也告诉法庭,此案件将不会与东姑安南所面对的其他案件一同审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