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16日讯)陆路交通局表示,车身贴广告的审批程序暂延至今年4月1日执行,以便业者与公司拥有更充裕的时间提出申请和获批。
陆路交通局今日发文告指出,原定于今年1月1日起执行的车身贴广告审批程序,暂延至4月1日才执行。
文告说, 对于车身贴广告,申请者必须获得各州陆路交通局的汽车工程组的批准。
文告表示,可提出申请车身贴广告的车辆包括商用车辆(货物和公共服务)、公司车子和电召车。
文告说,所有安装车身广告的车子,都须遵守《1987年陆路交通法令》下的条例。文告也提醒所有申请者,务必提早做出申请,以免时间紧凑而耽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