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16日讯)巫统华玲国会议员兼前朝圣基金主席拿督斯里阿都阿兹和胞兄阿都拉迪,今日被控多项罪名,其中阿都阿兹被控涉嫌接受520万令吉贿金以及近1亿4000万令吉洗黑钱罪名,惟他们皆否认有罪。
阿都阿兹与阿都拉迪,分别获准以80万和50万令吉、各以一名担保人,保外候审。同时,两人必须交出国际护照。
法庭也将此案定在今年3月27日过堂。
阿都阿兹今日分别在2009年反贪污委员会法令下被控3项罪名,以及在2001年反洗黑钱、反恐融资及非法活动收益法令被控9项罪名。
阿都阿兹的9项洗黑钱控状是在地庭法官罗兹娜面前被控,其馀的3项贪污控状则在另一个地庭法官阿祖拉阿薇面前的被控。
本案主控官是联邦法院前法官拿督斯里哥巴斯里南,至于阿都阿兹和阿都拉迪的代表律师为郑宝德、嘉哈柏丁和阿迪穆兰。
阿都阿兹的3项贪污罪名分别是,在2010年12月8日、2017年6月13日和2018年4月10日,收取Menuju Asas私人有限公司董事莫哈末礼端120万、200万和200万令吉的贿金,协助该公司以直接谈判和招标的方式获得政府道路工程。
这位于霹雳和吉打的道路工程,分别价值1亿9780万5750令吉18仙和6亿4448万令吉。
此举抵触反贪会法令第16(a)(A)条文,可在相同法令第24(1)条文下判刑。一旦定罪,将可被判监禁不超过20年,以及罚款不少过贿赂金的5倍或1万令吉,视何者为高。
至于其他9项洗黑钱罪,被控在2010年3月8日至2018年8月30日间,多次从4家公司,收取非法活动收益。
这4家公司是Menuju Asas私人有限公司、Mangkubumi私人有限公司、Pintas Utama私人有限公司和AVP Engineering(马)私人有限公司,获得的贿金共计1亿3941万6664令吉85仙。
被告此举触犯2001年反洗黑钱、反恐融资及非法活动收益法令第4(1)(b)条文,可在相同法令第4(1)条文下判刑。一旦定罪,可被监禁不超过15年以及被罚款涉及非法活动的收益5倍或500万令吉,视何者更高。
另外,阿都拉迪也面对2项贪污罪名,即分别在2017年6月13日和2018年年4月10日,教唆阿都阿兹收取Menuju Asas公司的贿金,因而抵触反贪会大龄第28(1)(c)条文,可在相同法令下第24(1)条文下判刑。
阿都阿兹和阿都拉迪是昨日到反贪会总部录供后被逮捕,并在今早被带上吉隆坡法庭面控。阿都阿兹是在去年5月14日辞去朝圣基金局主席职,并在同年5月22日遭到反贪会上门搜查,并在其住家发现大量的现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