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10日讯)捍卫自由律师团批评警方,引用《1948年煽动法令》逮捕3名涉嫌在社交媒体上发表侮辱前国家元首言论的网民。
捍卫自由律师团执行董事拉蒂花发文告指出,希盟在野时期曾强烈反对这条严厉的煽动法令。
“现在希盟当政后,依然发生警方援引煽动法令,对付在社交媒体上不具犯罪性质的言论,实在令人震惊。”
拉蒂花今日发文告说,这些逮捕行为让人想起国阵政府对言论自由不容忍的态度,特别是对社交媒体上所谓带有“侮辱性”评论,当局似乎很快对社交媒体上的暴徒作出反应,要求对某些言论采取行动。
她表示,警方的责任在于维持公共秩序和预防犯罪,而不是作为区分社交媒体上可接受的言论或帖子的仲裁者。
“我们呼吁当局停止对仅仅是社交媒体评论,进行不必要的逮捕和调查;当局必须能够优先运用警方资源来处理真正的刑事问题,而不是卷入那些不应该引起他们关注的政治动机课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