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17日讯)负责检讨《1963年马来西亚协议》的内阁特别委员会今日首次召开会议,重点讨论恢复沙巴和砂拉越政府自主权的课题,以及修改联邦宪法第1(2)条文的事宜。
掌管法律事务的首相署部长拿督刘伟强指出,这场会议是由首相敦马哈迪主持,与会者包括沙巴首长拿督斯里沙菲益阿达、砂州首长拿督阿邦佐哈里,以及一众内阁部长,包括财政部长林冠英、经济事务部长拿督斯里阿兹敏阿里、交通部长陆兆福、通讯部长哥宾星、工程部长巴鲁比安、外交部长拿督赛夫丁阿都拉和国际贸易及工业部长拿督达乐雷津。
他今日发文告表示,总检察长汤米汤姆斯、沙律政司拿督查丽哈、砂律政司拿督达叻玛目、东马大法官拿督斯里黄达华和宪法学者拿督沙林法鲁奇教授,也有出席这场会议。
刘伟强指出,首相署(法律事务) 部门今日在会议上提呈内阁特别委员会动议,沙砂州首长也有在会议上进行汇报。
每两个月召开一次
他表示, 相关课题包括建议恢复沙巴和砂拉越政府的自主权,如财务、燃油、矿和天然气开采、法律、土地和土地收益、联邦和州属工程、海洋及河口捕捞及渔业、人力资源,以及州公共服务事务。
他也说,会议上也讨论了将联邦宪法第1(2)条文,改为1976年修正前的条文。
刘伟强指出,内阁特别委员会将于每两个月召开一次会议,而且必须在未来6个月内,提呈最终报告。
他说,符合沙巴和砂拉越政府为西马的平等伙伴的原则,内阁特别委员会今天也通过动议,增委沙砂代表加入该委员会,包括沙巴副首长拿督斯里威弗烈丹敖、砂州议会议长拿督哲拉瓦、砂州法律、州与联邦关系及计划监督助理部长莎丽花哈西达,以及前沙州律政司拿督符杰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