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17日讯)高庭今日批准《The Edge》通讯私人有限公司,因3年前该集团两份刊物被冻结出版3个月,而获得内政部赔偿逾1100万令吉。
高庭副主簿官诺拉兹琳批准The Edge获得1126万零350令吉的赔偿,以及自2015年7月27日起的每年4%利息,直至赔偿还清为止。
去年8月9日,联邦法院裁定The Edge可以针对两份刊物被冻结所蒙受的损失,向内政部索取赔偿。因此,此案交回高庭估算赔偿额。
The Edge媒体集团因频频揭露一马发展公司(1MDB)的课题,在2015年7月24日接到内政部通知,将从7月27日起冻结该集团两份刊物出版准证,长达3个月。
内政部是以报导“危害或可能会危害公众秩序、安全”“可能会制造舆论恐慌”“可能会危害公众与国家利益。”为由下达有关冻结令。
The Edge媒体集团则在7月27日入禀吉隆坡高庭申请司法审核,挑战有关冻结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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挪用一马百亿 政府控高盛高层
(吉隆坡17日讯)大马政府入禀法庭提控4名一马发展公司(1MDB)关键人物,包括大马富商刘特佐,在发行总额65亿美元的3批债券中,挪用27亿美元(约112亿令吉)!
总检察长汤米汤姆斯是在今日发文告指出,大马政府提控4造,分别为高盛集团前东南亚地区董事长蒂姆莱斯纳(TimLeissner)、前银行家黄宗华(Roger Ng,译音)、一马公司前法律顾问卢爱璇(译音)及刘特佐。
涉发表虚假声明文告表示,4造涉嫌发表虚假或混淆的声明,以在高盛集团为一马公司发行总额65亿美元的3批债券中,不当挪用27亿美元的资金。
3批债券分别为,一、一马能源有限公司透过志期为2012年5月18日的债券发行书,发行了总额17亿5000万美元的债券,每年利率为5.99%,并可在2022年赎回。
二、一马能源公司透过志期2012年10月17日的私募融资备忘录,发行了总额17亿5000万美元的债券,年利率为5.75%,可在2022年赎回。
贿赂大马公职人员三、一马国际投资有限公司通过志期为2013年3月16日的债券发行书, 发行了总额30亿美元的债券,年利率为4.4%,可在2023年赎回。
文告说,来自高盛集团的蒂姆及黄宗华与刘特佐和卢爱璇及他人勾结,贿赂大马公职人员,以让高盛集团参选及获得债券的发行权。
文告称,过程中,高盛集团收了高达6亿美元承销费,即比市价高出数倍的手续费用。
文告提到,除了私下收取不当挪用的资金,这些高盛集团的员工和高层也收取了数额庞大的红利。
文告强调, 被告已违反了《2007年资本市场与服务法令》第179条文,即使用操纵性及欺骗性的手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