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亚庇13日讯)沙巴州议会今日在46赞成票对14反对票及5票缺席下,通过撤除沙巴州元首任期的限制。
根据州宪法,沙巴州元首的限期为两任,一任为4年,即8年,今日州议员投票通过修改有关法案后,州元首任期不再设限。
反对通过州元首任期不设限的14位州议员都来自反对党,计为朱丽达(马东贡)、阿妮达峇拉汀( 丹狄) 、慕斯峇( 担巴索) 、查比林乌京(乌苏干)、加希加欣(担波罗里)、佐尼斯顿邦奎(九鲁)、依斯宁(克里亚士)、末巴里姆萨( 鲁玛丹) 、佐津昆沙南( 昆达山) 、杰菲里吉丁岸( 担布南) 、罗拔诺丁(冰谷)、艾伦安京(苏克) 、阿都拉曼恭加旺( 拉卜)及尼占(阿拔士)。
5位缺席没有投票的州议员是:哈芝芝(苏拉曼)、马希迪(卡拉那安)、慕沙(双溪西甫加)、阿里芬(王麻谷)及波比苏安(纳巴湾)。
辩论长达2小时
多位朝野议员热烈辩论要撤除州元首任期限制的法案,辩论时间长达两小时。
反对撤除州元首任期设限的杰菲里表示,撤除州元首任期的限制与公众利益无关,人民也没有从中受惠,这是没有必要且不紧急的,他本身并不支持这项法案。
另外, 投下反对票的佐尼斯顿邦奎则指出,有关法案没有为人民带来好处,沙巴州向来都是种族融合的楷模,若让更多人担任州元首,则让更多不同种族人士有机会出任这沙巴州最崇高的职位,若州元首任期没有设限,让一个人终长担任州元首,则其他种族可能要等上很久时间才能担任州元首;官委议员罗列多站起来说,他认为委任州元首是以有效治理一州为目的,必须委任贤者,而不是在分职位讨好所有人。
而赞成州元首任期不再设限的金马旺州议员加马威加化表示,在1963年立国时期,沙巴是平等的立国伙伴,若要恢复沙巴的地位,首要任务就是提高州元首的地位,而不是限制州元首任期为8年,意谓著每8年就要更换州元首,这是迫切需要处理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