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亚庇30日讯)沙巴州立法议会今日通过《2026年土地(分层地契)法案》,旨在建立更全面、现代且具实务性的法律框架,以简化建筑物及土地分割以及发出分层地契的程序。
首长署助理部长拿督依斯宁在提呈法案时表示,该法案标志著一项重要制度改革,不再如1972年法令般仅限于建筑物,而是扩展至涵盖建筑物及土地,包括拥有两栋或以上建筑的地段,并可分割为“土地分格单位”(landed parcels),以配合沙巴日益多元化的分层发展模式。
他说,相较于《1972年土地(分层地契)法令》,新法案结构更为完整,从原有7个部分扩展至8个部分,共54项条文,涵盖范围包括分割程序、地契登记、单位合并与变更、业主权利与义务,以及执法机制等。
管理权限另行划分
他指出,新法案的一项重大调整,是将建筑物管理及管理机构(MC)的权限,从原有土地法令中剥离,转移至另一项《2026年建筑物管理法案》管辖,以提升制度分工的清晰度。同时,法案明确规定在特定情况下,土地拥有人必须申请分割,例如,一旦单位已出售或同意出售,业主须在规定期限内提出申请。
对于已建成建筑,申请须在法案生效后6个月内或单位出售前完成(以较早者为准);而新建建筑则须在当局发出“主体结构证明”(Super Structure Certificate)后3个月内申请。此举较现行须在取得入伙准证(OC)后才可申请的制度更为提前,有助加速地契发出流程。
法案亦收紧申请文件要求,包括需提交分割图则、土地权状副本、单位分配表、建筑图、结构证书及测量费证明等,以提升资料准确性并减少争议。
此外,新法案引入更具弹性的“临时分层地契”(Provisional Subsidiary Title)机制,适用于分阶段开发或尚未完成最终测量的项目,确保在条件成熟后仍可顺利发出正式地契。
推动电子化与强化业主管理
他说,在数位化方面,法案规定分层地契登记将全面转为电子系统,包括地契文件、图则及登记资料,并由注册官以电子签署确认,以提升行政效率与资料安全。
在业主权益方面,法案明确界定业主对其单位及公共空间的使用权,同时加强管理机构权力,例如规定若业主拖欠管理费或相关费用,其地契交易将无法完成登记,甚至可被注记为产权负担。
执法与处罚则更严格
新法案亦设立专章规范执法权限,包括授权官员可进入场所调查、存取电子资料、扣押文件及防止资料被篡改等。
在处罚方面,违反主要义务(如未按时申请分割)者,将面临25万至100万令吉罚款,并可附加每日最高1000令吉的持续罚款;其他违规行为则依情节轻重处以不同罚款。法院亦有权命令业主在指定期限内完成申请程序。
他说,此法案同时废除《1972年土地(分层地契)法令》,但设有过渡条款,确保现有申请与已发出地契继续有效,并可在新制度下逐步转换,以避免法律真空。
“总结而言,《2026年土地(分层地契)法案》被视为沙巴一项重要法律改革,预计将加快分层地契发放、提升行政效率,并为政府、房地产业、金融机构及购屋者带来更清晰与完善的制度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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