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6日讯)吉隆坡地庭正式将前首相夫人拿汀斯里罗斯玛面对的17项洗黑钱和未向内陆税收局申报收入的案件,移交至高庭审理。
随著罗斯玛律师团于上个月初向法庭要求将此案移交至高庭审理后,地庭法官阿祖拉艾薇今日批准辩方律师团的申请,将此案交由高庭承审。
此案今日过堂,由于法官只做出这项宣布,因此整个过程不到10分钟。
罗斯玛是在丈夫纳吉和儿子季平的陪同下,于上午8时35分抵达法庭,并在9时30分离开法庭。
罗斯玛是于10月4日在地庭面对17项总额709万7750令吉的洗黑钱及未向内陆税收局呈报的罪控,但她否认有罪。
法庭当时允许罗斯玛以200万令吉和2名担保人保释外出,并谕令她交出两本护照,以及不得骚扰证人及潜在证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