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布城19日讯)前首相拿督斯里纳吉今日再次前往反贪委员会总部录供,以协助调查砂拉越乡区学校太阳能合约弊案。
纳吉的轿车今日上午9时23日分,在警车的护送下抵达反贪会总部,并于下午1时15分离开,录供约4小时。
自国阵倒台以来,纳吉已成为反贪会的“常客”,多次进出反贪会以助调各项弊案。他上一次是在本月8日到反贪会,助查砂拉越乡区学校太阳能合约弊案。
纳吉夫人拿汀斯里罗斯玛及罗斯玛和其前助理里扎在上周四,已因这起案件被控上法庭,惟都不认罪。
罗斯玛被控索贿1亿8900万令吉,面对两项罪名。
根据第一项控状,罗斯玛被控于2016年3月至4月间,在双威太子广场向日拔控股有限公司(Jepak Holding Sdn Bhd)执行董事赛迪阿邦索取1亿8750万令吉贿金,作为协助日拔公司获得总额12亿5000万令吉的砂州369间乡区学校太阳能供应合约,而有关1亿8750万令吉是该合约15%的回酬。
第二项控状则指,罗斯玛被控于2017年9月7日在位于吉隆坡大使花园的住家,接收赛迪阿邦的150万令吉贿金,作为协助日拔公司获得砂州369间乡区学校太阳能供应合约的回酬。
两项控状皆抵触2009年反贪会法令第16(a)(A)条文,可在相同法令第24(1)条文下被判刑。一旦罪成,可被判监禁不超过20年以及罚款不少过贿赂金的5倍或1万令吉,视何者为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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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贪污滥权和洗黑钱案今过堂 纳吉拒入犯人栏
(吉隆坡16日讯) 前首相拿督斯里纳吉所涉及的一个马来西亚发展公司(1MDB)贪污滥权和洗黑钱案今日过堂,纳吉拒绝进入犯人栏,全程都选择坐在栏外。
虽然庭警数度有礼貌地劝告纳吉进入犯人栏中,但纳吉并没有遵从指示,并选择坐在犯人栏旁边的椅子上。
整个案件管理过程大约15分钟,纳吉全程都一直坐在栏外,不愿进入栏中。
针对纳吉拒绝进入犯人栏一事,副检察司总阿末阿克兰较后向记者指出,纳吉在本案中是名被告而不是证人,他应该听从庭警的指示。
今天在法庭上,控方已向辩方移交390份呈堂文件,包括1MDB会议记录及银行账单。
在这起案件中,纳吉总共面对25项控状,包括4项贪污滥权及21项洗黑钱控状。
主控官拿督斯里哥巴斯里南指出,其中4项贪污滥权控状,控方已移交367份的呈堂文件予辩方,当中包括一个马来西亚发展有限公司会议记录,仍有20%的文件还未呈上。
他表示,至于21项洗黑钱控状,控方已将23份文件交予辩方,其中包括银行户头开设及银行结单等,目前尚有15%的文件还未提呈。
纳吉是于今早11时40分,在儿子莫哈末尼查的陪同下抵达法庭,对其案件进行案件管理程序。
地庭法官阿祖拉将此案择定于11月27日在高庭过堂。
9月20日总检察署一口气起诉纳吉25项控罪,其中4项为滥权贪腐控状,涉及逾23亿令吉,另外21项则是洗黑钱控转,他涉嫌转移达43亿令吉非法收益。
4项滥权贪腐罪抵触《2009年大马反贪污委员会法令》第23(1),并可在同一法令第24(1)条文下定罪,21项控罪则触犯《2001年反洗黑钱和反恐融资法令》第4(1)(a)条文。
纳吉否认所有罪名,以350万令吉及两名担保人保释外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