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15日讯)中央政府有意统一各州的法定结婚年龄,但基于各州法令有别,因此希望各州政府能够配合,把男女法定结婚年龄统一为18岁。
副首相兼妇女、家庭及社会发展部长拿督斯里旺阿兹莎称,政府曾在上个月16日会晤各州统治者、州务大臣及首席部长提呈有关建议,并得到正面的回应,大家一致决定同意把男女法定结婚年龄调高至18岁。
旺阿兹莎强调,保护儿童的权利至关重要,政府对此并不妥协,而她也冀望所有州属能效仿雪兰莪州政府。
她补充,雪兰莪州政府早已通过2018年伊斯兰家庭(雪州)法令修正案,把法定结婚年龄从16岁提高至18岁,马六甲、槟城、吉打、柔佛和沙巴州政府也有意落实。
修正案需获批准
她说,政府建议最迟在明年提呈国会修正《1984年回教家庭(联邦直辖区)法令》及《1976年法律改革(婚姻及离婚)法令》。
她提到,政府要提呈的修正案涵盖民事及伊斯兰婚姻,同时需要得到相关单位的批准及提交相关的报告。
旺阿兹莎在国会下议院针对巫统林茂国会议员凯里提问有关政府在实施童婚年龄提高至18岁一事措施时,发表上述谈话。
她提到,大马伊斯兰司法局(JKSM)已制定了未成年结婚的标准作业程序并提呈至全国的伊斯兰法庭作为准则,并在今年7月23日开始执行。
她补充,这套标准作业程序包括在申请未成年结婚前,先提交社会、健康及警方的报告;而社会报告需要呈交申请人及未来伴侣的家庭背景、收入、婚姻状态、能力及学历,以助于伊斯兰法官在做出判决时,能够保护那些涉及未成年结婚的孩子。
她说,对于非穆斯林,政府也准备在明年提呈国会修正《1976年法律改革(婚姻及离婚)法令》(164法令),并提交社会、健康及警方的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