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13日讯)内陆税收局鉴定,国内有7万9786名个人、公司、组织、合作社等,拥有不寻常财富,甚至不曾申报。
财政部长林冠英披露,这些拥有不寻常财富的人士,大多是政治人物或其朋党。
“不过,我们仍需调查,才可获知他们是否有据实缴税。如今,国家面对财务问题和丑闻缠身,假设我们增加税务,但这些引起问题的人士,却没有遭对付,是非常不公平的。”
他今天在国家税务论坛上致词时表示,政府已指示税收局,依法调查拥有不寻常财富的人士,追讨国家失去的税收。
他劝告,所有欠税的纳税人,应该参与自愿申报特别计划,在明年6月30日截止前向内陆税收局自首。
“若在明年3月31日前自愿申报,欠税者只需缴交被征税的10%罚款;如在明年4月1日至6月30日才申报,则是15%。一旦截止后仍不申报,则需依法缴交80%至300%的罚款。”
他警告,税收局已与许多先进国和东盟国家已有协议,除非欠税者把钱存放在朝鲜,否则是无法逃脱,但相信不会有人将钱存放在朝鲜。
他指出,在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OECD)的倡议下,税收局如今可掌握国内外的数据,我国与其他税务执法单位,采用国别报告(CBCR)落实自动交换情报,展开更全面的稽查。
“透过这项倡议,缔约国家可相互交换个人的财务资料,如金融交易、所拥资产和其他系关国际税务课题的资料”
“同时,当局也拥有先进的大数据系统,研究逃税风险,协助官员侦查涉及人士。”
此外,内陆税收局首席执行员拿督沙宾表示,当局将援引1967年所得税法令第79条文,向逃税者发出自愿申报信函和通令,要求他们提供额外资料和解释。
他指出,逃税者必须在接获信函和通令的30天内,主动与当局接洽,否则,罪成可在该法令下第120条文,面对不少于200令吉和不超过2万令吉的罚款,或最高监禁6个月,或两者兼施。
“当局已有计划来通知纳税人,包括没有呈交报税表格、有收入但没申报,以及拥有海外银行户头。”
他说,外国税收局是从今年9月起,向当局提供涉嫌逃税者的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