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24日讯)财政部长林冠英宣布,任何工作资历达10年的熟练外劳,申请延长工作期限至3年,每年1万令吉的人头税将由雇主和外劳分别承担20%和80%。
他指出,此前政府宣布1万令吉的人头税由雇主承担,但政府听取雇主的投诉后,决定由外劳和雇主共同承担这笔费用,即外劳本身承担80%的人头税,雇主承担20%。
他解释,雇主每年只需支付额外150令吉,因为他们在申请延长工作准证时,就已需支付1850令吉人头税。
这也意味著,熟练外劳需自行承担8000令吉人头税。
林冠英今日在大马房地产发展商会(REHDA)常年产业发展商大会上,致词时如是宣布。
他较后在记者会上披露,这项人头税重组的新措施预料在3年内,可为政府带来近10亿令吉的收入。
他说,如此一来,政府可增加收入,也能确保国家经济持续发展,雇主无需一直重新聘请缺乏经验的外劳,为无经验的外劳提供额外在职培训,进而节省成本。
他表示,人力资源部较后将宣布这项措施的生效日期。
他也说,长远来看,政府希望国人可减少对外劳的依赖,但不会突然改变,避免市场受冲击。
早前,人力资源部长古拉宣布,内阁于8月29日同意,延长持10年临时工作准证(PLKS)外劳的工作期限,但最长期限为3年,每年必须更新,每延长一年的人头税为每人1万令吉。
他表示,这项新措施将在今年10月1日起生效。
他指出,这项决定主要是协助雇主可以留住掌握技术的熟练外籍员工。凡在制造业、建筑业、种植业、服务业、农业及采矿和采石业领域工作满10年的外劳,可在今年10月1日起,申请延长工作准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