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19日讯)“将个人列入国际刑警组织红色通缉令的最终决定取决于国际刑警组织,而该组织设定的申请程序严谨且费时。”
全国警察总长丹斯里弗兹今日针对本地媒体于昨日报导,指刘特佐父亲刘福平未被列入国际刑警组织红色通缉令名单的事件发表文告表示,即使根据相同的协议,国际刑警组织也会依据判断,决定公开通缉名单或只保留予相关执法单位进行调查工作。
“警方不希望引起任何模糊焦点或引起误导性的言论,影响执法当局针对一马发展有限公司舞弊案而调查刘特佐及其父亲的工作进行。”
他也在文告中强调,将个人列入国际刑警组织红色通缉令的申请程序严谨且费时,并由国际刑警组织做出最终决定,请外界勿随便做出揣测。
据报导,我国警方于8月24日在布城地庭入禀控状,并向地庭申请逮捕令,以便引渡据悉藏匿在国外的刘氏父子。同时,也会向国际刑警发出红色通缉令,要求国际刑警协助大马警方查证两人的下落,以及对两人进行逮捕,并将他们引渡回国受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