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29日讯) 继续掌管法律事务的首相署副部长哈尼巴指出,目前在2012年国家安全罪行(特别措施)法令(SOSMA)下被拘留的人士共有442人,而总检察长汤米汤姆斯正研究,总检察署是否能修改对他们的控状。
他今日发表文告说,总检察署正研究,是否能以(1)1966年社团法令—成为非法组织的成员,或(2)刑事法典第8章的第141至158条文—违反公共安宁罪行,取而代之。
但他强调,这过程需要耗费一些时间,因为所有案件必须个别处理。
哈尼巴也指出,主控官也将会优先处理女性、青少年、患病及身体虚弱这的案件。
他说,罪名修改后,被提控者可以选择认罪或要求审讯。
他指出,如果罪名在被修改后,被控者要求审讯,他们可申请保外候审,是否批准保释则交由法庭裁决。
哈尼巴指出,总检察长也解释国安法是属于程序法,第3条文允许拘留涉嫌恐怖主义或人口贩卖等非法行动的人士。
“目前共有22人因涉嫌恐怖行动而在国安法下被拘留,而这些拘留者的罪名将暂不会修改。”
他说,联邦宪法第145(3)条文赋予总检察长检控权,在内阁针对国安法做出最终决定之前,这些案件最好能放在最后才处理。
118名在国家安全罪行(特别措施)法令下被扣押双溪毛糯监狱的嫌犯,于8月24日上午8时开始绝食抗议,要求希盟政府履行大选承诺废除该法令,并允许他们保释。
有关绝食抗议活动,在首相署副部长哈尼巴与他们的代表会面,并达至协议后,于8月26日结束。
2012年国家安全罪行(特别措施)法令(SOSMA),允许在未经审判的情况下,扣留嫌犯长达28天。即使法庭宣判其无罪,也必须被扣留至总检察长不再提出上诉为止,而这段过程可能长达数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