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14日讯) 首相敦马哈迪指出,如果国家元首被赋予否决任何法令的绝对权力,那么大马人民将会失去他们的权力。
他指出,如果国家元首拥有这项权力,那么国家的民主将受到侵蚀,国家将会变成“绝对君主制”(Absolute Monarchy)。
“如果国家元首被赋予否决任何法律的绝对权力,人民将会失去力量。我们将不再民主,我们将会是一个绝对君主制的国家。”
敦马哈迪今日在国会下议院,回答砂州土保党山都望国会议员拿督斯里旺朱乃迪的附加提问时,如是指出。
他说,我国是一个民主国家,人民可以决定一切,因此我们当时才修宪,让人民来决定。
“但是我们也给予国家元首空间,所以他也知道国会下议院和上议院通过了什么法律。”
他强调,有关修宪的真正原因,是确保人民的决定不会被国家元首忽略。
另外,伊斯兰党哥打峇鲁国会议员拿督达基尤丁在附加提问中询问,马哈迪在1993年的修宪还包括第32、38、42、63、72和181条文,即国家元首必须依据劝告行事。
他说,各州也必须配合联邦政府作出上述修宪,但一些州属的苏丹或元首,包括马哈迪所处的吉打州和吉兰丹等,并没有签准修改州宪法。
他询问首相,是否有意修宪,以强制各州,必须修改州宪法以配合联邦政府所作出的上述修宪。
对此,敦马哈迪说,联邦政府并无法强制这些州属执行。
“我知道我所处的州属苏丹并没有签准,但我们没有强制权,其他国家可以强制,但大马没有这样的权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