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12日讯)前联邦法院法官丹斯里哥巴斯里南表示,丹斯里理察玛拉尊当上联邦法院首席大法官,是非常适当的安排。
他更提出三大理由,认为理察玛拉尊应该出任此要职。
他说,首先,理察玛拉尊是联邦法院中,资历最高的大法官。“其次,他对于法律知识的熟悉,也是最丰富的。”
他指出,理察玛拉尊也是一个非常好的管理者,当他出任古晋高庭法官时,迅速解决积累多时的案件。
他说,让理察玛拉尊出任首席大法官,也能促能大马国民的团结。“这大马成为一个真正团结的马来西亚,不再分成东马及西马。”
另一方面,沙巴3名副首长都异口同声,理察玛拉尊出任首席大法官是指实至名归。
拿督赵占表示,理察玛拉尊早就是国家首席大法官的适当人选,他今次被委任与他来自沙巴无关,而是基于他的资历和能力。
“虽然我不是法律专家,但普遍上在前朝政府之下,大马人民对我国的司法制度已经失去信心,希望理察玛拉尊能恢复我国人民对司法的信心。”
刘静芝说,理察玛拉尊是担任我国司法制度最高领导的适当人选。
“担任东马大法官时,他推动很多工作,这是众所周知的,例如沙巴的流动法庭,让居住在偏远乡区的村民可以申请出生纸、身份证及其他证件,山打根─斗湖─亚庇之间的法庭,能进行视频会议。”
拿督丹敖表示,在新政府之下,1963年大马契约受到尊重和实践,沙巴人开始真正感受到自己是马来西亚的一份子,也是平等的立国伙伴,这是真正推行婆罗洲化的年代。
他说,理察玛拉尊在我国的司法界备受尊重和认可,他以正直不阿的立场坚持法治精神和宪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