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22日讯)总检察长汤米汤姆斯宣布,在选举诉讼的案件上,总检察署将不会成为选举委员会的法律代表。
他说,选委会可以另外委任律师公会的成员,代表选委会以进行有关的审讯。
他指出,总检察署的主要任务,是成为政府行政机构的法律顾问,并代表政府进行任何民事及刑事的法律诉讼。
他说,选举委员会的成立,就必须作为一个独立的仲裁机构以便管理选举事务。
“为了避免任何潜在的利益冲突,总检察署不应成为选委会的法律代表。”
汤米汤姆斯今日发文告指出,联邦宪法已经清楚阐明,选委会主席必须获取公众的信任,总检察署不能代表选委会,以免影响选委会的中立形象。
文告说,选委会自马来亚独立时就已经成立,以便作为一个独立及公正的机构,自由及独立地管理选举的进行。
“选委会必须是一个中立的机构,在每次不超过5年的期限内,让选民行使他们的权利,以投选他们支持的政党。”
文告指出,在大马的法律制度下也特设选举法庭,以便在发生选举争议中,聆审有关的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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