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5日讯)前联邦法院首席大法官敦查基认为,1993年公务员条例(行为与纪律)应该要被修改,以禁止公务员和官联公司的职员参政。他指出,根据现有的公务员条例,公务员并没有完全被禁止参与政治。
他说,官联公司的职员也没有不参政的责任,而这项自由选择的权利,经常让官联公司的职员间接参与可能出现偏袒的政治。
“我想建议,所有的公务员都被禁止参政,包括登记成为任何一个政党的党员。若他想要这么做(登记成为党员),他就必须要辞去公务员的工作。”
他是针对首相敦马哈迪较早前斥责政府公务员在509大选中,太过于支持国阵政府一事,发表文告提出建议。
他建议拟定一个新的政治行为守则,并成立一个委员会以重新检讨公共领域的规章,包括那些阻碍了任人唯贤、廉洁、多元化和包容性政府的“惯例”。
“公务员必须忠于新政府及执行新政府要落实的政策,若他们无法执行(政策),他们就应该要辞职,他们必须要区分对于政党与政府的忠诚。”
查基也曾经担任过公务员长达15年,他认为,公务员缺乏需忠心于政府的认知,可能是因为中央政府长达61年来都是在同一个政党的统治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