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10日讯)大马律师公会表示,基于敦马哈迪获得大部分国会议员的信任,因此根据联邦宪法的阐明,国家元首必须委任马哈迪为我国第7任首相。
律师公会主席乔治瓦鲁格斯指出,根据联邦宪法第43(2)(a)条文阐明,国家元首必须委任获得大部分国会议员信任的议员为首相。
他指出,据选举委员会的官方大选成绩就显示了,希盟明显获得超过112个国席的多数票,加上敦马于今日的记者会证实了,所有希盟的国会议员已签署一项声明,以支持他成为首相。
“基于敦马获得了大部分国会议员的信任,因此国家元首必须委任敦马为大马第7任首相。”
乔治瓦鲁格斯今日发出文告,如是指出。
他促国家元首立即完成委任仪式,因为目前国家没有政府,若延迟委任,将导致不必要的传言及猜测,进而让这个国家无法承受。
“敦马的宣誓仪式预计是今日进行,且是必须迅速而毫无意外地进行。”
马哈迪的“政府正等待恢复法治”的声明获得了大马律师公会的赞扬及欢迎,且该公会也承诺,将于新政府一起维护法治、捍卫各人民的基本自由及权利,以实现一个公平及公正国家的愿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