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28日讯)大马律师公会谴责选举委员会,在最后时刻对政党和候选人施加不合理的额外限制和规定。
大马律师公会主席乔治瓦鲁格斯今日发文告指出,选委会在4月24日宣布关于第14届大选宣传材料规定,限制各政党在竞选物品上只能使用党主席、署理主席或同等职位的主要领袖肖像。
他指出,选委会没有提供任何可靠的基础或理由,就突然强加这些额外的条件,这是在没有与利益攸关者磋商情况下作出的。“这些新要求对某些政党和政治人物特别不利,并阻碍他们的竞选活动,同时也偏袒其他人。”
他说,早前选委会还规定州和国议席同时进行算票。这一决定也是没有与所有利益相关者讨论而做出的决定。这一改变意味著候选人需要培训更多的人力来观察算盘情况,以防止发生欺诈或不懂行为。
大马律师公会谴责霹雳州警察长拿督哈斯那的说法,即希望候选人在自己以外的选区竞选时,需要根据《2012年和平集会法令》遵守10天前通知的要求。
乔治瓦鲁格斯表示,上述要求其实违反了《2012年和平集会法令》,该法令不适用于《1954年选举法令》下属于竞选活动的集会。此外,以前没有要求候选人邀请另一位政治人物出席竞选活动时,需要通报警方。
他说,大马律师公会促请选委会和警方撤消这些不必要和倒退的条件,扫除选举过程中的障碍,并为了马来西亚公民的利益举办自由和公平的选举,扮演好独立管理者和促进者的作用,政府机构最终是要向人民交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