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21日讯)随著巫统总秘书拿督斯里东姑安南宣布开除16名挑战该党合法性的巫统党员,16人将入禀法院,挑战巫统开除党籍的决定乃藐视法庭。
16名巫统党员的代表律师莫哈末哈尼夫指出,他们是基于巫统最高理事会已违反党章的第10.16条文,即党选再度展延至明年,才会挑战巫统的合法地位。
“如今当16人将社团注册局和巫统带上法庭,该党最高理事会竟以早已违反的党章,作为开除党员的理由。”他形容,这是一个武断及欠缺公平的决定。
他今日在文告中表示,东姑安南的做法无异于干预司法程序,这是巫统公然藐视法庭的行为。他说,他们所采取的法律行动依然有效,即将社团注册局列为首名答辩人,以及将巫统列为第二答辩人。
30年前有先例
巫统被判为非法组织,早在30年前就已有先例。
在1987年4月24日,巫统举行了三年一次的代表大会兼党选。这场党选爆发了巫统有史以来最大的政治风暴,巫统更因此分列为A队与B队。
在双方势均力敌的情况下,马哈迪最终以43票(761对718)的微差成功连任。
然而,党内却有人对于选举结果不满,11名巫统党员于是在1987年6月25日入禀法院,要求宣布巫统当选无效。
这11人来自巫统的7个区会,他们在诉状中指巫统有意忽略,并允许53个未注册的支会代表进行投票,因而抵触党章,且是不合法的。经过超过7个月的审讯,高庭于1988年2月4日宣判巫统为非法组织,震惊全马。
马哈迪于是另行注册“新巫统”(UMNO Baru)以取代原来的巫统,并在同年2月13日获得批准。在“新巫统”的旗帜下,马哈迪仍然大权在握。尔后,东姑拉沙里申请注册“马来西亚巫统”不果,只好脱离巫统,转而成立“四六精神党”;1996年,“四六精神党”重返新巫统后,再次还名为“巫统”。
由此可见,这已非巫统首次因党选事宜受到党员挑战,将巫统判为非法组织并非没有可能。
惟,在来届大选进入倒数阶段之际,巫统的合法性无疑成了国阵及反对党无比关注的课题,一切仍有待法院作出最终的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