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21日讯)我国宪法律师指出,社团注册局无权延长巫统的党选期限,巫统领袖在没有获得委托的情况下继续掌权,或可能导致该党再度被判非法!
尽管巫统总秘书东姑安南表示,社团注册局是援引1966年社团法令第13A(4)条文批准巫统展延党选至2019年4月19日,但法律界人士认为,有关条文并不适用此次因党章而引发的争议。
律师公会宪法法律委员会主席苏仁德拉在接受《东方日报》访问时表示,社团注册局只是个行政机关,并没有权力展延一个政党党选,更不能“改写”该政党的党章。“党章已经写得很清楚了。只有一次展延(党选)的机会。我并不认为巫统党章第10.16条文,允许连续的展延。”
他说,即便党章词句模糊,注册局也应在社团法令第13A(2)条文下,指示巫统修改党章,使之清楚阐明,二次展延可被允许。
他表示,注册局对于第13A(4)条文的运用已经错误,因为相关条文仅仅赋予政党遵守注册局展延党选期限的指示,但注册局并没有在此前发出类似指示。
宪法律师尼占巴西在受询时称,第13A(4)条文下展延党选期限的权力,必须与第13A(1)条文或13A(2)条文中发出的指示并存。换言之,社团注册局得先在第13A(1)或(2)条文下指示巫统修章,方可援引第13A(4)条文批准巫统展延党选。“至今,我们还未看见任何相关条文下作出的指示,以合理化展延党选的期限。”
此外,苏仁德拉表示,若巫统被吊销了注册,国阵将面临解散危机。“毕竟国阵是由巫统等数个主要的成员党所组成,且国阵的主要领导层皆来自巫统。”
不过,尼占巴西就认为,随著东姑安南宣布,巫统即日起将开除这16名挑战该党合法性的党员,事情的演变将难以预测。
另外,律师公会前主席拿督杨映波指出,不管各方如何看待此事,法庭将拥有最终定夺巫统合法性的权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