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17日讯)大马律师公会主席乔治瓦鲁吉斯指出,该会或会考虑召开特别代表大会,针对是否要继续与政府修改1976年法律专业法令所成立的特别谘询委员会,进行互动及沟通。
他表示,虽然这不是今日大会的其中一项动议,但一些会员对于有关委员会的阵容及进展高度关注,因此对该会提出相关疑问。
修改内容过于狭隘他说,部分会员认为修改的法令内容过于狭隘。
“要是这是为了发展法律专业的行动蓝图,讨论的范围就不应只是限于修改法律专业法令,而是应更加广泛。”
他举例,应该加入讨论范畴的包括,总检察长是否不应身兼检察司的职位、总检察长应直接向国会负责、探讨司法委任委员会的委任法官程序等。
他说,许多国家的总检察长与检察司是由不同的人士担任,但在我国却是同一人,难免产生利益上的冲突。
他表示,首相有权委任任何属意的人选成为法官,无需听从司法委任委员会的建议,这一切都需要重新探讨。
他透露,这个特别谘询委员会内,目前只有他一人来自律师公会,因此或考虑召开特大,寻求会员们的意见。
通过6项动议
询及若公会成员决定不要再继续与该委员会互动及沟通,他将作何打算时,他认为,目前一切仍言之尚早。
“我们会再想出其他方案解决这个问题。”
他是在周六的大马律师公会第72届常年大会后,召开记者会时,如是指出。
其他出席者计有律师公会副主席阿都法立、秘书陈永健及财政拉维尼古。
首相署部长拿督斯里阿莎丽娜是在去年10月提出修改1976年法律专业法令的建议,并宣布已成立一个特别谘询委员会,准备一个行动蓝图方案,为此法令进行修正。
此外,大会也在今日通过了6项动议、驳回两项动议,另有7项动议未被提呈。
通过的动议包括, 一、促请政府尽速设立皇家调查委员会彻查马泰边境乱葬岗事件,并敦促皇家警察全面公开涉及类似事件的人士;二、全面废除死刑;三、修改1952年危险毒品法令,赋予法官是否要判处毒贩死刑的司法斟酌权;四、在律师公会选举中采用电子投票;五、研究是否要推行预先保释;六、扩大持续专业发展(CPD)计划。
研究修刑事法典 推预先保释
大马律师公会主席乔治瓦鲁吉斯表示,该会正在研究是否应修改刑事程序法典,以推行“预先保释”(Anticipatory Bail)。
他今日在第72届大马律师公会常年大会后召开记者会时指出,此举是为了让被扣押者不会感到羞辱,或免于被骚扰。
“譬如,若一个人因发表了一些言论,全国多达200个人因这番言论而去报案,此人就极有可能被逮捕。若他申请了预先保释,当警方上门扣押他时,他可出示预先保释的庭令,免于被逮捕。”
不过, 他强调, 这仅仅是临时庭令, 而非永久性的保释证件。“若警方在经过详细调查后,发现确实应逮捕及提控此人,则临时保释庭令失效,此人需被带上法庭后,方能按照正常程序申请保外候审。”
根据这项预先保释的动议,有关临时庭令的时效仅为24小时。动议指出,若不遵守临时庭令,则是一种藐视法庭的行为。
他说,这项动议仍处在研究阶段,目前还不确定是否适用于我国法律,若合适,该会将促请我国政府修改刑事程序法典,落实预先保释。
此外,乔治披露,一项由一名穆斯林律师所提出的禁酒令动议在常年大会上未被提呈。
这名律师是阿米尔。他也曾在去年的律师公会常年大会上提出相同的动议,即在往后的律师公会活动上禁止所有的酒精饮料,惟已在去年被大会否决。
乔治解释,这是因为这项动议的形式和内容并不符合“法律的专业”,因此并未被提呈及讨论。
“并不是律师公会不讨论所有与酒精有关的课题,而是今年这项动议的形式和内容并不适合被律师公会讨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