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布城7日讯)选举委员会主席丹斯里莫哈末哈欣指出,在所有上诉程序结束前,拉菲兹仍维持班登区国会议员的身分。
“截至目前,选委会还无法评论拉菲兹究竟能不能在第14届全国大选中竞选之事。由于他还有权提出上诉,因此只有在所有法律程序结束后,此事才会有最终答案。”
有上诉机会
莫哈末哈欣今日发出文告中,如此表示。根据联邦宪法第48(3)条款,一名国会议员若在刑事罪下被判监禁超过1年或罚款不低于2000令吉,将丧失国会议员的资格。
拉菲兹较早前也曾经因公开一马公司(1MDB)稽查报告文件,而在《官方机密法令罪》下被判处每项罪名被判监禁1年半(18个月)。
选委会主席莫哈末哈欣当时也表明,由于他在该案中仍有上诉机会,因此暂时不会失去国会议员资格。(1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