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9日讯)卫生总监拿督诺希山强调,大马禁卖“渗渗泉圣水”。
他说,一些不法商家在国内的商店及图书馆公开售卖“渗渗水”,已经引起沙地阿拉伯驻大马大使馆的关注。
渗渗泉是位于麦加圣城的泉水,也被穆斯林视为圣水。
他指出,本地所售卖的“渗渗水”,并没经过任何规格认证。根据《1985年食品条例》第360A条文下,任何单位入口天然矿泉水,都必须附上水源的执照、地质执法局的批准和认证。
诺希山今日发文告时指出,沙地阿拉伯政府只允许朝圣者和朝觐者离开当地时,免费使用渗渗泉水。
“渗渗水从来不允许作为商业用途,因此,大马也不允许贩售渗渗泉水。
他说,大马伊斯兰发展局(JAKIM)和国内贸易、合作社及消费部,以及卫生部,将针对贩售渗渗水一事,采取执法行动。
“卫生部将通过卫生部食品安全及品质管理部门,根据1983年食品法令第4(1)(f)条文,向贩售渗渗泉的交易采取执法的行动。
他表示,从2012年至2017年10月31日期间,卫生部总共充公了总值5万8191令吉80仙的渗渗水。
他指出,卫生部目前正在加强,针对贩售渗渗水的执法行动。
他说,根据《1985年食品条例》,任何人士若涉及贩售渗渗泉的行为和被判处罪名成立,他们必须面对罚款不超过1万令吉,和监禁不超过2年。
“如果消费者对食品安全有任何的疑问,可联系邻近的县卫生办公室或州卫生局,或游览网站(http://moh.spab.gov.my)或食品安全与质量组(BKKM)的面子书进行查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