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30日讯)城市和谐、房屋及地方政府部长丹斯里诺奥玛指出,从2008年至2017年,房地部共接获30项在槟城山坡工程的申请。
他说,30项的申请中,房地部只批准了17项工程,另外有11项工程不获得槟城马来西亚发展策划局(PLANMalaysia)的支持。
他指出,房地部通过槟州的大马发展策划直接的向槟州规划委员会(SPC)提出建议,要求考虑相关申请的批准。
诺奥玛今日在国会下议院部长问答环节时,如是回应民政党新邦令金国会议员拿督梁德明的提问。
梁德明要求房地部说明,从2001年至2017年批准了多少项槟州山坡工程的申请,同时槟州政府是否使用房地部的指南行事?
诺奥玛表示,房地部是在2007年之后才开始负责相关的批准程序,此前都是由地方政府当局负责处理,因此该部只有2008年开始的数据。
他说,房地部在2009年,通过槟城大马发展策划局提供有关山区和高原的发展指南,同时州政府有权根据州内的物质和地理状态,修改相关指南。
他提到,槟州政府已开始使用2012年山坡发展安全指南,以根据槟州实际情况批准山坡工程的申请。
诺奥玛也表示,根据1972年城乡规划法令的规定,民众允许针对影响环境和公众的发展工程提出反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