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27日讯) 《2016年第二系列总稽查司报告》揭露,苏丹依德利斯教育大学(UPSI)副校长在没有获得高教部长的授权下,签署政府合约;另外过去也曾有副校长授权该校财政和副财政代表签署工程合约。
《2016年第二系列总稽查司报告》点出,苏丹依德利斯教育大学副校长拿督扎卡利亚曾在今年3月22日,代表高教部签署高达240万令吉建筑该校保龄球和高尔夫球场的工程合约。
根据1949年政府合约法令第二条文,任何在国内签署的大马政府合约,必须有相关部门的部长签名,而部长也能根据权利的限制,授权任何官员签署。
稽查报告指出,在苏丹依德利斯教育大学兴建保龄球和高尔夫球场工程的事件上,该合约所有的条例都使用“政府”,而不是UPSI,因此这是一份政府合约。
根据政府合约法令第2条文,苏丹依德利斯教育大学副校长没有权力代表大马政府签署合约,因为高教部长并没有授权副校长。这将影响合约以及政府责任诚信的问题。
另外,总稽查司报告也指出,该校两名时任副校长曾在没有董事局的批准下,授权财政和第二副财政代为签署该校合约和同意书。
在该校董事会在2002年10月3日的会议中,授权副校长能够签署采购物品、工作和服务合约,而财政则只能签署采购物品的合约。
经过稽查发现,时任副校长拿督莫哈末沙达在今年6月2日让财政代表签署该校工程,而早在2009年1月1日,时任副校长拿督阿米娜也曾让第二副财政签署同意书。
根据苏丹依德利斯教育大学条例第50条,副校长并没有权力让学校财政或第二副财政签署合约或同意书。进一步稽查也发现,该校财政和副财政分别在没有董事局授权下,签署了24份价值9175万令吉的合同。
董事会已授权
UPSI在今年9月28日和10月3日回复,指该校董事会在今年8月22日的董事会会议上已经通过,批准让副校长和财政都有签署采购物品、工作和服务合约的权利。
不过,总稽查署认为,根据UPSI的条例,将签署合约的权利下改是不正常的,因未经授权人士签署合约,将可能影响该校的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