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27日讯)《2016年第二系列总稽查司报告》揭露,吉打浮罗交怡瓜镇码头的兴建和提升工程从原定的21个月完工,最后却被延长至38个月才完成,获赔偿98万令吉的误期赔偿金。
为了将瓜镇码头提升成为浮罗交怡岛的首选入境关卡,首相在2011年12月8日批准了浮罗交怡旅游蓝图,而首相署经济策划单位更拨款9491万令吉,作为提升码头和兴建总站大楼工程。
该工程由Uzaimin(亚罗士打)有限公司负责兴建,并由工程局负责执行所有的规划、设计和监督工作。
报告指出,该工程的最初合约价格为8650万令吉,但最终增加至8872万令吉。
总稽查署在216年11月至2017年3月间针对这项工程展开稽查工作,并在今年9月确认这项工程对消费者是有好处的。
“然而,由于项目绩效和施工方面的不足,影响了项目管理的效率,整体的项目管理不尽人意。”
报告提到,这项工程分为两个阶段,第一阶段在12个月内完成,第二阶段则在9个月内。惟,尽管两个阶段分别获得349天和496天的延长许可,但工程最终仍分别延误了123天和23天来完成,使到该项目共耗时38个月完成。
为此,承包商分别为第一阶段和第二阶段工程,支付了82万令吉和16万令吉的误期赔偿金。
另外,总稽查司报告也指出,在该工程内,价值6万3017令吉的25个项目并没有实施、价值22万3728令吉的13个项目不符合规定、价值118万令吉的设备,未被使用及设备出现损坏的情况等。
总稽查署建议,工程局应监测和监督承包商的进度,确保承包商按照规格进行合适的工作;同时工程局和大马海事局必须确保工程中的任何细节都获得彻底的审查,减少延工许可证的申请,维护政府的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