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27日讯)《2016年第二系列总稽查司报告》出炉,总稽查署在这次的报告中,针对各政府部门和机构在各项工程和计划中的缺点,共提出了240项建议,以便联邦和各州政府能够采取进一步的措施进行纠正和强化。
当中共有74项是给联邦政府部分和各机构的建议、36项为政府关联公司和联邦政府机构,另外的130项建议则是给州政府部门和关联公司。
通过稽查发现,各项计划、活动和项目出现漏洞主要是因为缺乏责任方的监测和监督、缺乏技术专才、完全依赖顾问和承包商以及各机构之间缺乏沟通协调。
2016年第二系列总稽查司报告今日提呈国会下议院,尽管本次的总稽查司报告,对各部门和机构在执行计划、活动和项目给予良好的评价,但仍点出了部分缺点,需要各界立即解决。
确保计划有效落实
总稽查司要求在报告中提及的缺点需获得解决,以确保各计划、活动和项目能够有效的落实,经济目标得以实现。
报告指出,在计划批准落实前,必须先对该机构有详细的研究。该报告更向各局总监和负责任建议,需要针对盗用、浪费和奢侈的问题成立调查委员会。
“必须对那些过时和以不合理理由不履行责任,导致政府承担损失的官员采取严厉的惩罚,如采取纪律处分。”
报告也建议各部门秘书长以及有关当局负责人进行彻底的检查,找出其他的计划、活动和项目是否存在相同的缺点,并立即采取纠正和改进措施。
国家总稽查司丹斯里玛蒂娜提到,尽管政府的活动都是按照既定的目标进行,但这仍存在缺点,因此个部门秘书长和总监必须采取纠正和改善措施。
“我已提出了74项建议,以便改善当中所发现到的缺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