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布城24日讯)前登嘉楼苏丹东姑阿里的长孙东姑苏莱曼索取登州王位的上诉案,今日在联邦法院以失败告终。
以联邦法院首席大法官敦劳勿斯为首的三司,今日驳回东姑苏莱曼针对登州王位挑战登嘉楼州王室继承理事会和登嘉楼州政府的诉讼。
承审此案的另两位法院法官是拿督哈山拉和拿督兰利阿里。
起诉人东姑苏莱曼的祖父东姑阿里,曾在1942年9月26日至1945年11月5日出任登州苏丹。
不过,东姑阿里在1945年英国殖民时期被废黜,改由他的叔叔东姑依斯迈出任登州苏丹。
东姑苏莱曼表示,他是东姑阿里的长孙,而其父亲则是东姑阿里的长子,因此他拥有继承登州王位的权利,因此入禀诉讼索取王位。
他将登州王室继承理事会成员东姑莫哈末依斯迈、依沙、东姑依布拉欣、赛奥玛和沙克哈伦,以及登州政府列为本案答辩人。
东姑苏莱曼的代表律师姆拉拉祖在联邦法院陈词时表示,其当事人的案件,有别于前苏丹东姑阿里在1990年败诉的案件。当年,东姑阿里是向登州索取前登州统治者的退休金。
姆拉说:“当年的案件,并不能决定这次王位继承的课题。”
不过,登州王室继承理事会的代表律师塞西尔阿伯拉罕表示,当年东姑阿里的案件谈及王位继承的课题,并裁定这个王室继承课题是法庭不可审理的。
因此,他说,此案是一宗“即判案”(res judicata)。
敦劳勿斯在裁决时认同,此案是“即判案”,而有关王位继承的法律是已经确立了,并且这是法庭不可审理的案件。
因此,联邦法院谕令起诉人东姑苏莱曼支付3万令吉堂费给答辩人。
东姑苏莱曼是在2016年5月3日入禀高庭,挑战登州的王位课题。后来,高庭撤销了东姑苏莱曼的诉讼,尽管东姑苏莱曼向上诉庭提出上诉,但上诉庭也在今年7月31日驳回其上诉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