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23日讯) 旅游及文化部长拿督斯里纳兹里指出,该部截至目前为止,只接获一宗有关酒店禁止柜台女职员戴头巾案件的投报,并正在调查此案。
他表示,该部坚持禁止职员戴头巾的酒店必须重新检讨酒店政策,以符合大马的文化、宗教及习俗,避免触碰敏感课题。
“该政策(头巾禁令)是完全不能被接受,甚至是落实,因为我国的大多数人民是信奉伊斯兰教。”
纳兹里今日在国会下议院回答巫统士基央国会议员安努亚阿都玛那国会议员的提问时,如是表示。
他说,头巾禁令已经违反联邦宪法中的3项条文,包括第3条伊斯兰教为联邦宗教但其他宗教也有信仰自由、第8(2)条(不得在雇用时因宗教、族群、性别等给予差别待遇),以及第11(1)条(任何大马人都拥有信仰自由)。
基于旅游及文化部没有被赋权可对违反宪法的旅游业者采取行动,因此该部不会对付禁止柜台女职员戴头巾的酒店。
纳兹里指出,虽然旅游业法令没有赋权该部可对违反宪法的任何机构采取行动,但若劳工法令、商业执照等法令有阐明禁止职场歧视的话,那相关单位可援引法令对酒店采取法律行动。
“若有必要的话,政府可以商讨此事,以拟定法令让政府对任何违反宪法的机构采取法律行动。”
另外,公正党瓜拉登嘉楼区国会议员拉惹卡马鲁丁昨日建议旅游部须针对头巾时间与酒店业者商讨,然而纳兹里抨击,戴头巾是穆斯林女性的权力,该部不会针对头巾禁令聆听酒店业者的意见。
惟拉惹卡玛鲁丁今日召开记者会表示,纳兹里误会了其意思,他当时是建议旅游部与酒店业者商讨以推出一个适合穆斯林女性的酒店柜台制服。
“但纳兹里所回应的意思却说得是我支持酒店的头巾禁令,这不是我的立场,我也身为一个酒店业者,我也让穆斯林职员戴头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