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六甲17日讯) 陆路交通局正探讨修改条规,以对付开车时使用手机及刷屏的人士。
陆路交通局总监拿督沙哈鲁丁表示,1959年道路交通条规第17A(1)条文存有灰色地带,根据定义,有关条文是对付开车时使用手机通话的人士,但随著时代的变化和科技的发达,许多驾驶人士除了驾驶时通电话外,一些人也会在驾驶时使用手机其他功能,如浏览手机应用程式及游戏等,危害其他道路使用者的安全。
他强调,驾驶时使用手机是大部分交通意外的主因,是执法单位在事发后也无法寻获有利的证据,因此陆交局认为如今有必要修改这项条文,以符合现今社会现象及情况。
截至10月发4千罚单
沙哈鲁丁是于今早在马六甲出席陆路交通局执法人员基础课程结业礼后,在记者会上发表谈话。在场者还包括该局副总监(执法)拿督旺阿末乌兹尔及马六甲陆路交通局学院院长伽费。
他表示,当局目前已积极地检讨相关条规,包括定义、执法方式及刑罚等,以尽快提呈到国会寻求通过及实行。
他也说,今年截至10月为止,该局共发出了4129张罚单给驾驶时使用手机的驾驶人士,此数据比2015年的4027张高,也接近了2016年的4358张。
另一方面,陆路交通局也计划把现有位于马六甲丁赖的陆路交通局学院提升为专业的执法单位学院,日后能够和其他执法单位一起共用有关学院,该局执法人员也将有机会通过数项课程来自我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