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布城15日讯) 上诉庭三司今日裁决,涉及5年前殴打国家拳击手莫哈末法卡的柔佛王室成员,其刑罚获得减轻至监禁2年和罚款1万令吉。
以拿督莫哈末扎瓦威、丹斯里依德鲁斯和拿督耶谷组成的上诉庭三司,今日谕令东姑聂祖丁今日起服刑。
上诉庭驳回东姑聂达祖丁针对罪成提出的上诉申请,但批准他要求减轻刑罚,即从原本的4年监禁减至2年监禁,同时罚款1万令吉。
现年32岁的东姑聂达祖丁,今日身穿黑衣黑裤现身上诉庭。
法官莫哈末扎瓦威表示,地庭宣判东姑聂达祖罪名成立,是正确的判决。
不过,法官说,地庭判东姑聂达祖丁监禁4年,是不恰当的,因为法庭必须考虑到事发当时具有挑衅成分。
他表示,东姑聂达祖丁之前已被监禁6个星期,因此他获准以2万令吉保释外出,并获得暂缓令,以暂缓执行其刑罚,以便他提出上诉。
2013年6月28日,柔佛地庭判处东姑聂达祖丁、其好友符喜伟(译音)和莫哈末阿里夫,各被判监禁4年。
他们是被控2012年5月6日凌晨4时30分至早上7时,在新山百合花园摩力3/2路住宅内,联手殴打国家拳击手莫哈末法卡。
不过,被告符喜伟已过世,而现年40年的莫哈末阿里夫在另一宗案件中被控谋杀罪,莫哈末阿里夫并没有针对罪成和刑罚的裁决向上诉庭提出上诉。
过后,高庭裁决所有被告无罪释放,但控方针对同样的案件向上诉庭提出上诉,结果此案被令返回高庭,并由另一名高庭法官审讯,而第二个高庭维持了地庭的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