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8日讯)尽管人民公正党实权领袖拿督斯里安华以著名律师丹斯里沙菲宜担任“安华第二宗肛交案”主控官获950万令吉酬劳的指责,要求获释,但这项申请今日被高庭驳回,因此安华无法获释。
高庭法官阿兹莎今日在双方律师出席下,在内庭做出这项裁决。
法官驳回安华申请的理由是,安华指沙菲宜获得950万令吉酬劳,纯粹是一个指控。
安华因第二宗肛交案,而被判入狱5年。身陷囹圄的安华是在今年6月9日入禀高庭起诉政府,并要求立即释放他。
当揭弊网站《砂拉越报告》爆料称首相拿督斯里纳吉曾将950万令吉汇给沙菲宜,作为后者担任安华第二宗肛交案首席主控官的酬劳后,安华以他无法获得公平审理的理由,要求法庭将他释放。
安华在宣誓书中表示,2012年1月9日,高庭在其第二宗肛交案中,宣判他无罪释放后,控方提上诉庭提出上诉,而控方委任沙菲宜负责这宗上诉案件,因此沙菲宜在检控他是有获得物质利益的。
因此,他指沙菲宜并不是一位独立的主控官,并不能公平地执行检控官的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