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31日讯) 教育部副部长拿督张盛闻表示,我国没必要废除发禁,学生应保持外表的整洁,时髦的发型等到毕业之后再留较合适。
他指出,许多创校较早的学校都依旧保持“学生发型规定3-2-1”,即浏海长度不能超过眉毛、发尾不能触及衣领、两鬓长度不能超过耳朵。
“现代的家长比较重视时尚,反对发禁,但发禁还是有存在的必要。求学时期要求时髦造型太早了,等完成学业之后再留吧。”
张盛闻是在国会下议院问答环节中,回应沙巴民兴党兵南邦区国会议员达勒雷京提问时,表达上述立场。
此外,虽有部分家长反对校方修剪学生违反规定的头发,但张盛闻说,只要校方做法符合教育部的剪发指南,校方是可以修剪学生头发的。
“教育部给予学校管制学生发型的责任,包括对家长说明所制定的发型规矩一定得遵守。”
他点出,教育部早在1976年1月7日就已发出针对学生剪发指南的公函,允许校方剪学生头发,确保男学生的整洁。“所有剪发指南已经清楚列明,只要符合指南剪发,都是允许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