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28日讯)在茅草行动30周年之际,马来西亚公民组织,要求前首相敦马哈迪真诚忏悔,为茅草行动期间剥夺许多人无辜国人的自由、用酷刑对付扣留者,以及在80年代破坏司法制度,作出公开道歉。
配合10月27日茅草行动30周年,由隆雪华堂民权委员会、隆雪华堂青年团、赵明福民主基金会与马来西亚人民之声(Suaram)联合发起联署运动,共有77个公民团体参与联署。
发起团体今天在记者会上,发布“马来西亚公民组织之茅草行动30周年联合声明”,声明提出3项诉求,包括:
1、我们呼吁所有追求正义、人权和法治的国人,要求废止未审讯扣留(《2012 年安全罪行(特别措施)法令》、《防范罪犯法令》、《国家安全理事会法令》和《防范恐怖主义法令),恢复马来西亚的法治,迈向维护人权的良善治理。
2、我们要求前首相马哈迪真诚忏悔,为茅草行动期间剥夺许多无辜国人的自由、用酷刑对付扣留者,乃至80年代破坏司法制度,作出公开道歉。
除了茅草行动扣留者,马哈迪还应该为遭罢黜的最高法院法官和大法官,向全体国人道歉。
3、我们也提醒民众,即使战争时期的扣留者也会根据《日内瓦公约》获得基本保障。这项公约禁止对扣留者施展酷刑和不人道对待。为此,我们要求彻查在内安法令下所有遭受酷刑对待者之指控,并要求相关人士对此负责。
声明表示,1987年10月27日,马哈迪政府展开“茅草行动”,展开大规模逮捕和无审讯扣留。超过100位无辜的马来西亚国民在内安法令下被捕,其中超过30人被扣留在甘文丁扣留营超过一年,同时,英文报《星报》、中文报《星洲日报》及马来文报《祖国日报》遭停刊3个月。
声明说,1987年打压异议份子,是1988年狙击我国司法体系、革除大法官及最高法院法官的前奏。
“此后,公民自由权利进一步遭到削弱。显而易见的是,茅草行动旨在镇压和恐吓国人,借此扭转巫统党争的焦点。”
声明也批评说,大马司法机关的独立性遭到重挫,至今尚未恢复,全因马哈迪当年所致。
声明指出,自1987年起,国阵不断滥用无审讯扣留对付异议人士。虽然内安法令已于2012年废除,但无审讯扣留的条款,仍存在于《2012年安全罪行(特别措施)法令》(SOSMA)、《防范罪犯法令》(POCA)和《防范恐怖主义法令》(POTA)。
参与签署77单位包括,净选盟妈妈、义腾研究中心、马大新青年、维护媒体独立择稿人联盟、人民之声、向日葵选举教育运动、思辨社会等。
资料档:茅草行动捕106人
1987年,教育部派调了约200多名不谙华文的教师到华校担任高职,华社认为此举将导致华文小学变质,受影响的学校打算罢课。多个华教团体,包括马华、民政党及民主行动党三个华基政党,都参与在1987年10月11日在天后宫举行抗议大会。
巫统青年团也在10月17日召集万人大会来回应,同时宣布将于11月1日巫统党庆41周纪念时,在吉隆坡召集50万人大集会。
由于局势紧张,时任总警长韩聂夫认为,巫统拟议的50万人在吉隆坡举行大集会必须禁止,否则会发生一场流血斗争。紧张的气息不断升温,代表马华在天后宫发言的李金狮,之后远走澳洲。
首相马哈迪接受警方建议,1987年10月27日援引内部安全法令逮捕106人,并吊销马来文报《祖国日报》、英文《星报》《星洲日报》出版准证。被捕人士当中包括反对党领袖、工会领袖、社会活跃分子、基督教工作者、伊斯兰教基本教义者,及华教人士,有林吉祥、卡巴星、沈慕羽、林晃昇、柯嘉逊、庄迪君、莫哈末沙布、陈财和、叶炳汉、王添庆等。
尽管在野党及民权组织认为,逮捕行动目的是巩固马哈迪地位,但他较后在国会发表白皮书《朝向维持国民团结》时,辩称是为遏阻紧张情绪恶化,以免流血收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