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27日讯)首相拿督斯里纳吉宣布,以捐款建设学校和宗教场所的建筑,在符合条件的情况下,可获得100%豁免消费税(GST),即日起生效。
他说,这些条件包括这些建设服务的合约必须是在2017年4月1日之后签署、建设基金必须在1967年所得税第44(6)条文下获得批准、获得地方政府、教育局或州宗教委员会(清真寺或祈祷室)批准等。
其中,建设学校建筑及设施的范围也包括了礼堂和运动馆,惟这些场所必须是直接用作教学及学习用途。财案中也特别声明,此豁免消费税措施不包括购置商业建筑。
此前,政府学校、政府资助学校和独中,在建设学校建筑合约上享有50%消费税豁免,并只在2015年4月1日之后签署的合约上生效,之后此期限曾被延长至2017年3月31日。
至于宗教场所,在建设服务上,此前完全未被豁免消费税。
另一方面,他也宣布从2018年1月1日开始,大至由房屋发展商所提供的管理服务,也可被豁免消费税。
这是针对高楼建筑的管理服务,涉及范围包括团体保险成本、门牌税和土地税等。
此前,除了共治管理机构和管理机构,如高楼住宅管理机构和居民委员会等,所提供的管理服务可被豁免消费税,其余单位,包括房屋发展商所提供的管理服务都需被征收6%消费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