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赛城5日讯)明年1月1日起,电讯公司及预付卡用户必须遵守预付卡服务登记指南,即每名用户在申请预付卡时,除了需提供完整的个人资料外,还需附上正本的水电费账单,以证实身份及地址。
大马通讯及多媒体消费者论坛(CFM)前主席梅甘依沙指出,用户原本在申请预付卡时只需附上身份证及提供个人资料,但有人会借此盗用他人身份申请预付卡,以进行不法活动。
他说,为了防止相关问题发生,通讯及多媒体委员会在今年6月1日推出预付卡服务登记指南,加强数项条规,并给予业者6个月缓冲期,因此新指南将在明年1月正式落实。
他今日在通讯及多媒体论坛代表大会及改选后,如是表示。他说,该会在2016年共接获了128宗有关电话卡(预付卡及后付卡)登记的投诉,今年首5个月也接获了41宗。
梅甘依沙指出,新指南阐明大马籍用户在申请预付卡时必须提供身份证上显示的姓名、地址、邮件地址、身分证号码、任何多媒体及通讯委员会所需的资料,以及一份最新的水电费账单、收费电视账单或网路账单的正本。
他续说,外籍人士申请者则须附上护照中显示的姓名、护照发行国、工作的公司名称与地址(工作人士)、申请者若是学生就须提供学校地址和学生证明,以及所居住的住家地址证明等。
他指出,申请预付卡的旅客则需要提供护照中显示的姓名、酒店或暂时居住的房屋地址证明(如酒店预订表格)、护照号码、护照发行国等。
他强调,若电讯公司发现用户提供假资料,电讯公司会立即停止相关预付卡服务。
他指出,通讯及多媒体委员会也将原本一名用户最多可申请10张预付卡,减少至一人最多5张。
另外,梅甘依沙说,通讯及多媒体委员会规定,电讯公司未来只能以电脑化的方式,通过光学字符识别(OCR)、生物识别或个人身份证解读器为预付卡用户登记。
他指出,上述指南仅限于新申请用户,已拥有预付卡的用户则无须特意到电讯公司呈上水电费正本;电讯公司若没有遵守上述指南将被通讯及多媒体委员会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