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布城4日讯)卫生部副部长拿督斯里希尔米促请,承诺捐赠器官的人士必须通知其家属,以便在去世后可以捐赠器官。
希尔米称,虽然承诺捐赠器官,不过医院仍然需要得到亲属的同意。
他说,在马来西亚,每100万人中,仅有1人去世后捐赠器官,而韩国则为9.96人、英国为21人,以及西班牙为39.7人。
希尔米今日在器官捐赠论坛闭幕仪式后,针对我国器官捐赠情况如是指出。
截至8月31日,有39万4809人登记去世后可进行器官捐赠,其中华裔占了40.34%、巫裔为30.61%、印裔为22.79%及其他族群为6.27%。
然而,去世后捐赠器官的实际数量要少得多,自1975年推出相关政策以来,只有620人捐出器官。
希尔米表示,与需要器官移植的人数相比,器官捐赠数量的差距非显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