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槟城21日讯) 槟州首席部长林冠英法律事务官拉惹莎拉菲娜指出,《新海峡时报》(NST)已撤回向联邦法院申请的上诉,即挑战上诉法院针对该报网络版于2013年12月4日刊登题为“印裔利益集团声称流氓干扰会议”报导的裁决。
她今日在记者会上,附上新海峡时报志日2017年8月29日的撤回上诉的信函。
她说,有关文章对首长林冠英及第二副首长拉玛沙米皆存在著诽谤成份。
她透露,在一场“关心印裔社区公民”新闻发布会上的指控,有关报导称“数名流氓”使用咒语和威胁要伤害他们。
“报导甚至刊登名为甘尼森的发言人所发表的谈话。他说‘根据那些流氓说话的方式,我们相信这些流氓是由首席部长林冠英及其副手拉玛沙米派来的。 ’”
她强调,与文章内容完全相反的是,林冠英及拉玛沙米从未派任何流氓去干扰,更不知道有这样的一个会议在进行。
上诉法院在2016年裁决,林冠英及拉玛沙米各获赔偿20万令吉损失及5万令吉堂费。
询及州政府是否有任何回应权政策,确保每个相关报导都需取得当局回应权,拉惹莎拉菲娜指出,很多时候媒体没给予当局回应的机会,尤其是此个案,当事人是在新闻报导出炉后,才获知此事。
一名记者询问,林冠英已表明不回应部分媒体的问题,那这些媒体要如何取得首长的回应权?她回应,她不能代表首长回答此问题,但据她所知,很多时候首长的回应文告,国阵媒体都忽略或不会刊登。
拉惹莎拉菲娜强调,上诉法院在裁决中强调一个事实,就是报导中使用的字眼,让原告人可能遭到嘲笑、仇恨或蔑视;因此,新海峡时报需在刊登之前,必须取得原告的回应及求证。
她说,州政府尊重新闻自由,但更加尊重真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