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有被掠夺的经历吗?这个问题相信很多人的答案都是“有”。在人们周遭经常都会有类似的案件发生,以致人心惶惶,出门在外都需提高警惕心。
光是在本周内,就有至少4起掠夺后被捕的案件被报导,包括一名19岁巫裔少年在干案后失手被民众围捕、档口老板“兼职”掠夺匪,连槟州首长林冠英的弟媳也被抢劫,3名劫匪被捕及被控上庭。
张镇扬律师指出,掠夺案在2003年至2004年期间非常猖狂,因此立法单位在2007年修改了刑事法典390条文。
刑事法典第390条文阐明,掠夺的定义为在偷了别人东西的同时,伤害他人或让他人感到害怕的案件,如抢了他人的钱包导致受害者受伤,就是证据确凿的实例。
他说,在此条文下,罪成可被判监禁最高14年和罚款或鞭笞,而根据法庭对此类案件的判决,几乎每次下判都一定会判定需鞭笞。
他认同在掠夺案中,辨识嫌犯为一项困难的工作,因为受害者往往因惊慌或案件发生得太快,而未能清楚辨识掠夺匪的样貌。
他说,安装闭路电视相信可以起到阻吓作用,一些匪徒可能在看到闭路电视后停止作案,但若是匪徒依然干案,警方就可以从闭路电视中寻找线索。
他强调,在掠夺案件发生后应该要报警,息事宁人的心态其实是助纣为虐,即使警方一时半刻无法逮捕匪徒,也可以凭借这些记录提高警惕。
自愿后备警察张志辉则指出,掠夺匪都有相似的特征,即以两人同行的摩哆为主,并会东张西望寻找下手的目标。他解释,通常人在有目的地的状况下,只会朝著一个方向前进,而若是掠夺匪,就会巡视及东张西望,观察他人的行动。
他说,掠夺匪的目标首选为女性,因为女性较不会做出反抗,另外,身上有很多赘物,如带著很多袋子和包包的人也很容易成为目标,因为他们被抢时会无暇顾及全部所有物。
他称,繁华地区、拥挤人潮和直行的道路是掠夺匪下手的首选场地,掠夺案在城市发生的机率远高于乡区,而拥挤的地方是有较多机会可下手的,直行的道路则能让掠夺匪更容易逃生。
他表示,民众在发现掠夺案发生时,是可以行使公民权利将掠夺匪捉住或制伏,并立即通知警方,以便将嫌犯带入警局完成逮捕手续。
他提醒民众,由于逮捕了嫌犯之后需到警局做报告,因此应要记清案发时的细节,如匪徒衣服的颜色、干案地点等证据,该报告若写得不清楚或写错,都可能导致匪徒最终被无罪释放。
张镇扬补充,根据刑事法典第27条文,民众能协助逮捕普通罪案的嫌犯,包括不需要被保外的刑事案件,以及直接看到或案件发生后在现场发现的疑犯。
他说,法律将保障民众,若不小心捉错人是不会被起诉的。
他也提醒民众,不可对被逮捕的掠夺匪造成伤害,只能用适当的力量压制嫌犯,否则从法律的角度上,嫌犯事后可以因被殴打而起诉殴打者。
嘉宾DJ:张镇扬律师、自愿后备警察张志辉
电台主持人:丘淑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