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26日讯)监管电子召车服务的《2017年陆路公共交通法令修正案》今日在下议院提呈二读,首相署部长拿督南希苏克丽表示,国内有超过50%搭客会以手机应用程序召车,但仅14%德士司机以手机应用程序接客。
她指出,“这显示在使用手机应用程序召车方面,供给和需求有莫大落差。因此,电子召车不应被视为传统德士的竞争对手,而应视为补足市场这块地机制。”
她也指出,政府也会确保德士租赁制度的合约条款获得改善,这将聚焦在照顾德士司机的福利。“政府会监督德士租赁制度的最低条款,以确保条约不会偏帮任何一方。”
南希苏克丽是今早在国会下议院,为《2017年陆路公共交通法令修正案》提呈二读时,发表有关谈话。该法案也获得朝野国会议员的踊跃辩论。
建议限制佣金在15%
民主行动党居銮国会议员刘镇东在辩论时指出,修正案并未给予电子召车的司机法定地位,因此他质疑这套机制是否只会让电子召车公司获益。
他也建议政府管制电子召车公司收取的佣金。“现在优步收取的佣金是25%,Grab则是20%。政府应该把电子召车公司收取的佣金,限制在15%。”
马华地不佬国会议员邱思祥表示,由于任何人都可以登记成为电子召车司机,未来司机如果人数太多,可能会发生因为人数太多而无法生存的状况。
他也希望政府能为双方准备公平竞争的平台。
公正党班登国会议员拉菲兹则在辩论时揭露,德士司机每天必须付50令吉至150令吉不等租执照,也有公司只租执照不包车子,每天收取25令吉。
“政府总共发出4万8166张执照给私人公司,如果每张德士执照收25令吉,每天总共赚走120万,1年下来就是4亿4400万令吉。这些公司是什么都不用做就赚进这些钱。”
他促请政府公开这些公司的名单,以了解背后是否有政治酬庸的现象;同时也促请政府宣布是否打算废除这种发放德士执照给公司的做法,或转为让政府直接来管理,不让中间人牟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