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界各地正接连发生恐怖袭击事件,如最近在印尼雅加达巴士站发生的自杀爆炸袭击、法国香榭丽舍的枪击,以及美国小天后亚莉安娜演唱会后的爆炸,无不引起公众的恐慌。
英国外交部在上个月29日也公布可能面对恐袭的高风险名单,当中包含亚洲10个国家,大马是其中之一。
主持人丘淑霖指出,大马有足够的法令条文来提控任何发现恐怖主义行为的人,如在《刑事法典》第6A章节就列出了20项与恐怖主义行为有关的罪行。
她说,如果该行为造成死亡,罪名就与谋杀一样,需要被判死刑,反之没有造成死亡,刑法也可被判监禁少过7年,不超过30年以及罚款。
她提到,假设此人没有直接干案,只是提供设备给恐怖组织、招募人员或提供训练,也会在刑事法典的相关条文下被控。
她表示,此外大马还有反洗黑钱、反恐融资与非法活动收益法令,管控恐怖组织的资产和收益,另外也可援引《1971年武器(加重刑罚)法令》来提控任何持武器袭击的恐怖分子。
丘淑霖提到,国会在2015年也通过《防范恐怖主义法令》,任何警员若有理由怀疑有人涉及恐怖主义活动,可在无逮捕令的情况下扣留嫌犯不超过24小时。而一名警阶不低于警长的警官,可向推事申请延长扣留21天。一名警阶不低于助理警监的警官,可再向推事申请延扣38天。
尽管防恐法令条文受到维权人士的反对,但心理学博士兼美国心理学会会员黄国辉认为,大马确实需要有这样的法令。“早年双溪大年有恐怖分子打算到深山内制造土制炸弹和试炸而被捕,土制炸弹威力惊人,难道他们制造了我们不阻止?等到他们真的造成伤亡后才来阻止吗?”
他指出,经过研究历史上的数项案例后,发现确实有必要让警方拥有这样的权利。
他说,如果出现滥用的情况,可以再对法令进行修订,但目前还没看到有滥用的迹象,反而在阻止恐怖分子攻击的行动上有明显成果。“站在公众利益的损益比上,我个人立场觉得,这个时候不是谈论人权的时候,人民安全应该是优先,恐怖分子都准备牺牲生命了,难道人权对他们还重要吗?”
黄国辉也破除人们对恐怖主义活动的迷思,如恐怖袭击都是宗教行为,实则很多恐怖活动都是基于政治斗争;恐怖分子都来自国外,实际上根据研究,90%的恐怖袭击都是本土人实行的;以及恐怖分子都使用先进武器,事实上他们主要都是使用土制炸弹。
他提到,虽然西方国家投入了很多的资金与人力来打击恐怖主义, 但这原本就是一场邪恶与正义的斗争, 不可能突然就没有恐怖主义, 消除恐怖主义是需要坚持努力的。
嘉宾DJ:黄国辉
电台主持人:丘淑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