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雪邦13日讯)2名涉嫌谋杀金正男的女被告今日被带往雪邦地庭过堂,由于控方资料尚未齐全,案件展延到5月30日再次过堂。
印尼籍被告西蒂艾莎及越南籍被告段悌香是于今早8时抵达雪邦地庭,过堂则在早上9时15分开始。
西蒂艾莎的代表律师魏顺成在庭上向法官申诉,自被告被捕以来,警方就拒绝让他见当事人,直到被告被控才有机会接触其当事人,而且每次只有45分钟,影响他们准备案件辩护工作。
他也说,尽管辩方多次向警方要求多个地点,包括公共场所的闭路电视片段,同时也要求警方提供两名被告的供词,惟都不得要领,没有收到任何回复。
未获3朝鲜嫌犯供词
此外,他指出,辩方律师也多次警方要求获得3名朝鲜嫌犯的供词,同样没有获得任何回应。
“据我们所知,警方已向3名朝鲜嫌犯录取口供,3人也已获准返回朝鲜,因此我们认为,他们不会传召为控方证人,也不会出庭抗辩。”
“截至目前,我们尚未接获警方或控方的回应,他们迟迟不回应的行为是无法被接受的。”
他要求,警方和调查官公平地展开调查工作,让被告能获得公正审判。
同时,越南籍女被告段悌香新委任的代表律师郑宝德也附和魏顺成的投诉,指辩方律师向警方申请获取闭路电视片段和嫌犯供词都不受理。
无论如何,法官哈里山表示,地庭没有权限要求警方交出相关文件,不过仍然会把上述投诉记录在案。
不过,主控官依斯干达副检察司表示,他们不知道辩方律师曾向警方要求获得闭路电视片段,因此需要向调查官确认此事。
他指出,地庭是没有权限谕令警方交出相关文件,唯有将此案转移到高庭审理,才能在庭上辩论。
依斯干达较后接受媒体访问时表示,基于控方文件不齐全,因此法官把此案订于5月30日再次过堂。
询及控方欠缺什么文件时,他不愿正面回应,仅表示是政府部门的文件。
“我们会尽力去获取相关文件。”
他也提到,由于警方是援引《刑事程序法典》第112条文向3名朝籍嫌犯录取口供,供词并非公开文件(public document),按照规定是不能交出供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