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槟城、大山脚12综合讯)育强小学地主后裔奉劝诉讼者饮水思源,勿违背先人爱护华教遗愿。
这名不愿透露名字后裔指,父亲方金授是于1968年买下司南马4个农业地段,占地3英亩的育强小学则在一个占地60英亩地段内。
上有6名姐姐、一名哥哥和妹妹的方氏表示,父亲当初买下约500英亩的4个地段,其中3个地段在他名下,另一段包括育强小学在内的60英亩地段则在哥哥名下。
他指,兄弟姐妹不断互相易手家族的土地拥有权,加上兄弟姐妹意见不合,方氏最后把归纳在父亲成立的方金授父子有限公司下60英亩地段,包括育强小学地段转给姐姐和妹妹,换取她们手中的有限公司股份。
“我把60英亩地段转给她们时,有提醒她们父亲已把育强小学的校地献给学校,她们也非常清楚这一点。”
校地四度换地主
他强调,10多年前已不时提醒育强小学的董事会,必须办好校地拥有权的手续,然而经过几任董事长的手后还是没有办好。
“当初占地60英亩包括育强小学校地在内的地段,在政府征用土地建廉价屋及其他发展用途后,目前剩下约40英亩。”
他指,育强小学董事会曾找讨论,然而,该地段不再属于他,所以也已无能为力。
方氏说,育强小学地段诉讼事件,只有一名姐姐禀法庭,另一名姐姐及妹妹也不赞成。
据悉校地地主四度易主,其中一位为印度地主,当年不但没有要求取回校地,反而还拨出2拢地予学校,把原有3拢地增至5拢地。
该校董事长透露,学校转售给这第二位名为佳沙米比莱地主后,校园地段增加至5拢,相等于3英亩。
董事部法律顾问蔡通易州议员表示,华社遭擒讲求信用,所以当年华人显现捐献校地,都会在建校牌匾上刻上名字,代表捐出校地,然而,碍于学校刻下的名字属之前地主,难以作证。
亚罗士打高庭周二(11日)判决地主胜诉,发出庭令予学校,勒令3个月内清空校地,把校地归还给地主。
也是居林区州议员的蔡通易说,他们将协助学校到该庭申请暂缓令,董事部也会通过法律程序坚持到底。(2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