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11日讯)随著《2001年人力资源发展有限公司法令》从4月1日起延伸涵盖层面,中小型企业领域认为,新措施必然增加他们的营业成本。
业者也认为,政府征收1%的人力资源发展基金(HRDF),根本不足够用于公司的培训。
从本月1日起,制造业、采矿与采石业,以及服务业这3个领域,只要聘请10名本地员工,就必须注册及缴纳1%的人力资源发展基金,而施加于制造业及采矿业的250万令吉缴足资本的需求则被废除。
聘请5至10名本地员工的雇主,则可以选择是否要向人力资源发展基金注册,如雇主有意注册,则需要为员工缴纳总月薪的0.5%基金。
隆雪中华总商会中小型企业及人力资源发展主任拿督萧健皓认为,与其强制这些领域的雇主缴交1%的基金,政府倒不如举办更多收费廉宜和有效的员工培训课程。
他今日接受《东方日报》询问时说,聘请10个人的公司也属于中小型公司,若每个月都需要缴交1%的基金,肯定对雇主带来额外的负担。
他举例,如果一间公司只有10个人,若每名员工的月薪为2000令吉,那么一个月的总月薪为2万令吉。
“那么缴交1%的话就是200令吉,一年内也只有2400令吉。然而这笔2400令吉要用于目前市场上昂贵的培训课程,根本不能用回到上述10个人的身上。”
将延伸至建筑业
他认为,再加上一家只有10人规模的公司,根本无法承受让员工出外培训两天,而不需要在公司上班的情况。
《人力资源发展有限公司法令》修正事项已在今年的3月于宪报上颁布,生效日为今年的4月1日。
根据人力资源发展基金官网显示,在未修法前,服务业(除了霸级市场、超市和百货公司),员工人数达50人以上的才需缴交。
其它21个指定服务业,只要聘请10名或以上的本地员工,就要注册机缴纳基金,而本地员工人士达50名以上的制造业及采矿业和采石业,才需要向人力资源发展基金注册。
未来要缴纳人力资源发展基金的领域,或将进一步延伸至建筑业、金融机构包括银行及专业团体,如律师行及建筑师行。
人力资源发展基金每个月须缴交,且在下一个月的15日之前,就必须缴还这一个月的基金。
从4月1日起,这些领域的公司,若聘请超过10名的本地员工,没有向人力资源发展基金注册,为员工缴纳总月薪1%的基金,可被罚款最高1万令吉或最高监禁1年或两者兼施。